企业在做离岸操作的时候,如果是内地公司,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规避国内公司与离岸注册公司之间的关联。
国税局规定的关联有8种情况,满足任何一种都构成关联。
1、控股关联。我国采用的控股比例标准为25%。
2、债权债务关联。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
3、清偿关联。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支付。
4、高管关联。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特许权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 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采购关联。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价格及交易条件)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销售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利益关联。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