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离岸公司进出口税务操作
通过海外公司进行业务运作亦可以享受税务优惠,因为在海外税率低、税种少,甚至某些地区不征收海外利得税(如HK、BVI、SAMOA、UK、USA等),所谓利得税即于本土经营而产生的纯利润之税项;
进口操作模式:
国内外贸公司开信用证或T/T到海外公司帐户,境外公司再T/T或L/C到国外出口商,当然T/T或L/C到海外公司帐户的资金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自由调配,即大于或小于原来的进口金额,这样相应的关税或者所得税会有所减免;
出口操作模式:
利用海外公司从国内购货后卖给境外客户,境外客户汇款到海外公司的帐户上,然后再把成本返回国内公司或外贸公司的帐户(不影响退税),这样产品的利润已经保留于海外公司的帐户上,且此笔利润不会被结汇,亦不需要缴纳任何税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