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内地人注册香港公司后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香港公司既然不能直接在内地经营,于是在内地设置代表处或办事处,是不是就可以经营了呢?
其实,不管是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的,还是其它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处,都不可以在内地进行直接的赢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例如,它不能签订任何购买、销售合同,也不能接受服务所得的收入,不能开发票等。一般的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境外企业进行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2019-07-26 来源:香港骏诚商务官网 点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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