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妇人因向香港银行职员馈赠手表,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审理,她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院判处入狱两个月。
这名61岁的马姓妇人,从北京到香港,8月23日她与丈夫打算开设汇丰银行公司账户。当时,她把手表礼盒放在职员的椅下,职员发现后向上级报告。夫妇两人上月一日离港时在关口被捕,被告丈夫早前获撤销起诉。
裁判官指出,被告在香港犯案应预计被捕及定罪,并在香港接受刑罚。考虑到其罪行及健康情況,最终判处入狱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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